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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通知!关于恢复老城镇盈滨路分时限行管控的通告
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
关于恢复老城镇盈滨路分时限行管控
的通告
为进一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,规范货车通行,提高道路通行效率,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,保障交通参与者合法权益,创造秩序井然、环境优美的生态宜居城市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3年4月15日20时起,恢复对老城盈滨路实施中型(含)以上货车分时限行管控,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限行车辆
中型(含)以上货车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、专项作业车、轮式专用机械车。新能源车除外。
二、限行区域
盈滨路全路段(南起南海大道北至永庆大道)
三、限行时段
中型(含)以上货车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、专项作业车、轮式专用机械车,12:00-15:00;20:00--09:00(次日)在限行区域内限制通行,其他时段可正常通行。
四、其他说明
(一)对违反禁行规定的货运车辆,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有关规定依法处罚。
(二)以上路段均已启动电子监控抓拍,通告规定施行之日起开始处罚,违者罚款200元记3分。
(三)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通告的限制。
特此通告。
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3年4月15日审核:张斐
编辑:郑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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